大安:车管所不定期检查摩托车“权”

  
2016-05-19 11:18:53
     

本报讯(廖刚平 四川法制报记者郭建民)为有效掌握辖区摩托车销售商销售车辆的合法性,大安区交警大队车管所采取不定期对摩托车销售点开展检查工作。

近日,大安车管所所长刘立权带领车管所车辆业务经办人到某公司摩托车销售点进行检查。刘立权对电动四轮车的外观、合格证进行了查看并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制,不向广大群众销售改装、拼装的车辆;遇到有疑惑的问题及时与车管业务经办人员联系;对电动四轮车的相关问题应积极与支队车管所联系,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