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创新帮教机制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

  
2016-05-13 11:29:54
     

本报讯(钟锦鸣记者罗孝伟)今年以来,雅安市检察机关已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助力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3+N”模式全方位跟踪帮教

雨城区检察院采用“1+ 3+N”模式,即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部门,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跟踪帮教。

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16岁)于去年9月至11月期间盗走雇主张某18500元人民币。案发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雨城区检察院于今年5月4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由案件承办人、社区民警、司法助理员、李某母亲、村支书、关工委成员共同组成帮教小组,对李某进行跟踪帮教、考察。“新媒体+跨市协作”异地帮教考察

近日,雨城区检察院对一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邓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因地制宜推出“新媒体+跨市协作”异地帮教考察模式。该院结合邓某家住仁寿县某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通过互联网与仁寿县检察院开展内部协作、双管齐下的帮教监督方案,并得到仁寿县检察院大力支持。仁寿县检察院牵头与邓某所在镇政府司法所签订了相关的帮教文书,落实专人对邓某进行监督管理。量身制定方案帮失足少年实现梦想

名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郭某故意伤害一案时,针对郭某即将面临中考的情况,帮教干警专门为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生活方案。在离中考仅1个月时,郭某无法专心学习。干警赓即联系心理辅导专家,对郭某进行心理疏导,郭某在中考中取得了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