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检察院:健全制度 将专项工作制度化

  
2016-04-15 09:24:11
     

市人大调研组在彭山区检察院调研

本报讯 (骆莎 秦晓盛 文/图) 3月17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对彭山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卫东、案管办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彭溪镇政府实地视察了社区矫正点验工作相关情况,并察看了该院的检务公开大厅、办案工作区和案件管理大厅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该院检察长李懿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专项整治工作当前进程及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认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监督权的重要性,加大监督力度,要敢于监督、大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更要依法规范自身检察行为,对查找出的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

李永高在肯定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的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是长期工作,该院不仅需要巩固现有成果,还应建立健全制度,将专项工作制度化;二是各区县检察院应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是要正确面临司法改革,在改革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改进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