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扶贫实现“三个突破”

  
2016-04-07 09:41:13
     

司法扶贫 泸县模式实现“三个突破”

银朝村法治广场上,巡回法庭开庭审案

司法扶贫,如何做到“精准”?如何“帮扶”,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面对这个全新的课题,泸县法院因地制宜,在结对重点帮扶泸县石桥镇银朝村仅一年间,便探索出一条丘陵地区司法扶贫的精准之路——泸县模式,并实现“三个突破”。

所谓司法扶贫的泸县模式,就是将法院的法治文化外延式传播与普法教育,主动融入到“依法治县”大环境中,让农民首先从思想根源上脱“盲”,树立强烈的法制观。

找准病灶农民更需精神帮扶

石桥镇银朝村,地处四川盆地南部边缘的丘陵地区。据泸县法院副院长陈志超介绍,2015年,泸县法院在采取法官群众结对帮扶、投入危房改造和种养殖等硬件发展资金时,发现随着当地经济的活跃,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态势。

经过深入调研,泸县法院找到了银朝村的“病”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像这样的扶贫对象,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帮扶,更需要着眼于精神帮扶、法治帮扶,通过建立诉讼服务的便民点、依法治理的宣传点,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从而更好地实现帮扶对象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双富裕。

对症下药“法行基层”文化下乡

3月15日,银朝村近200名村民齐聚法治文化广场,旁听巡回法庭庭审本村村民的一起离婚案。法院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广大村民深受教育。

泸县法院,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法治文化底蕴深厚。精准扶贫,“法行基层”,将法治文化向外延伸,银朝村便成为泸县法院司法扶贫创新尝试的第一块试验田:投资30万元,整合国地、工商、司法、功动保障、电力等部门的法制宣传内容,融入道德故事、村规民约、当地风情等本土文化,环绕村委会周边60余亩的法治文化长廊,应运而生。其中,石桥法治文化广场,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原则,将石桥镇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旅游地理中的法治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将法治和本土元素结合起来,寓教于乐,把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精神生活中。

目前,用于播放庭审录像、普法节目的LED大屏幕,正在采购安装中。泸县法院全力打造的法治文化广场,将成为泸县法院面向农村的法制课堂、远程便民服务点、庭审现场直播点,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理念、精准扶贫方式和法制宣传的三个突破。

用副院长陈志超的话说,“三个突破”起到多个方面的效果:使村民从心里认可法院,崇敬法律;将法治文化的内涵传达到每一名群众心里,让司法公正真正惠及每一名群众,为平安幸福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内容更贴近群众生活,形式更丰富多彩,空间上极大缩短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罗永霞 本报记者 杨元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