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多次编造恐怖信息 只为寻求刺激

  
2016-01-19 09:35:55
     

本报讯(记者 王一多)只为寻求刺激,便随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近日,郫县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曾某某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30日,曾某某在郫县郫筒镇一会所内按摩,为寻求刺激,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谎称自己在某酒店内放置了一枚炸弹。随后110民警不断给曾某某打电话询问详细情况,可他却置之不理,还将手机关机。民警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对酒店内的工作人员、住客进行疏散,并耗时两个小时两次对酒店进行排爆检查。经过仔细检查,酒店内并无任何涉爆危险物品。曾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正常秩序,不但引起住店客人及工作人员的恐慌,并造成大量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据悉,今年20岁的曾某某已不是第一次制造恐慌。2013年曾某某因坐公交车没带钱,被公交车司机拒绝上车,曾便用手机给公交公司打电话,扬言要带50斤汽油去炸公交车,最终被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检察官提醒: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