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晓醇 王阁静记者 开永丽)2015年12月31日,丹巴县梭坡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徐弟清挪用公款一案在丹巴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丹巴县各乡党委书记、乡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及社会群众共计40余人到庭旁听。
被告人徐弟清案发前系丹巴县梭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丹巴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弟清在担任丹巴县梭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梭坡乡泽周村、泽公村、宋达村、呷啦村、东风村所属的95.7073万元集体占地补偿款挪作个人使用。
由于该案在该县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丹巴县法院庭前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现场监督司法,庭审中充分保证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利。
通过现场的证据展示与法庭辩论,到场各机关、乡镇干部直观地了解了报告人的犯罪过程,从往日的基层领导干部到如今身陷囹圄,强烈的对比让旁听人员深受感触和教育。
近年来,丹巴县法院通过身边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使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接受深刻的“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