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担任文明劝导员之后,我对生活更加自信了。”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规定,自贡市高新区丹桂街道司法所选派12名社区矫正人员担任“创文”工作中的文明劝导员,这在自贡市尚属首次。
看到有车辆不主动避让行人、或市民横穿马路、闯红灯,矫正人员李军(化名)会立刻举红旗、吹口哨示意,提醒他们安全第一,文明出行。记者在汇东新四医院丹桂大街十字路口看到,王伟(化名)遇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时,及时上前帮助,搀扶其过马路。
这12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干部的带领监督下,佩戴红袖标,手拿小红旗,吹起口哨,在辖区各主要干道、十字路口、人员密集处等站岗执勤,对车辆、行人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劝导。
据了解,在“创文”攻坚阶段,丹桂街司法所管辖的矫正人员还积极参加社区劳动,参与卫生整治活动,帮助清理小区白色垃圾、清除牛皮癣。通过社区服务活动,不仅培养了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而且还促使他们加强自我控制和自我提升,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了司法所矫正教育的工作成效。
刘熹 蒋沁兰 陶永寿 赵梦旭 记者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