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推进刑事庭审中心化改革

  
2015-12-17 10:48:18
     

本报讯(向钧 王成龙 李旭 记者 马超)记者11日从绵阳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刑事审判中心化改革试点研讨会上获悉,绵阳市在刑事庭审中心化改革中创新“庭前会议协议书、释明制度、证据开示”三大特色,促进刑事庭审的中心化、实质化与精细化。

据介绍,作为绵阳市唯一“以庭审为中心”改革刑事审判试点单位,绵阳高新区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以庭审为中心”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和《“以庭审为中心”的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从“庭前会议程序、证据开示、非法证据调查程序、法庭庭审举证规则、人证出庭”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此外,该院积极推行法官释明制度,在审前阶段,法官针对程序的适用、证据的交换等问题,用告知、询问或说明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在庭审阶段,法官对证据的对应性、证明用途、证明目的,证人对事实的陈述,鉴定结论等问题向当事人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