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阳)近日,记者从什邡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近日决定表彰199个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400个司法所为“全国先进司法所”、599名同志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该局洛水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该所先后获得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的“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省司法厅授予的“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等荣誉14项。
该所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记者了解到,在调解工作中,该所不断摸索创新,开创了“四级三三制”调解工作法,即从下至上形成村(居民小组)、村(社区)、镇、县四级人民调解网络,遇疑难复杂纠纷,由下至上每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调解三次,再上报到上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经验做法被什邡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进行了推广借鉴。近年来,该所共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同时,该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到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田边、院落、社区、学校、宗教场所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5年来,共开展普法、法制宣传170余场次,接受现场法律咨询6000余人,现场通过相关部门调解90余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数万份。该所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工作生活,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