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不上交 平安不出事 服务不缺位

  
2019-12-19 11:50:12
     


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刻骨铭心
 


古城司法所干部钟雪(左)送法进商场

平武县古城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钟雪鲁塔涂斌赵银熙文/图

平武县古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号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顺应新时代辖区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抓住“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条主线,“普法+调解”两手同时发力,基层“三治”不断深度融合,“四类人员”共同参与,便民服务“零距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古城镇的“一二三四零”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平武县平安乡镇建设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年来,平武县古城镇党委政府紧密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加强党建引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了社会治理能力和平安建设水平,为建设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5年来共受理和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7件。

抓住“一条主线”

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古城镇是平武县第三大乡镇,从人口数量来看,有常住人口1.4万余人,农业生产兴盛、经济交易频繁,伴随着矛盾纠纷增多;从经济发展来看,华能电站、广平高速、“活泉饮水”等重大项目纷纷落地古城,新旧矛盾一起涌现;从文化程度来看,留守务农的多为中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从人际关系来看,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组合而成的宗亲关系也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逐步演变成夹杂着某些亲情的以功利为主的关系网络,使人际关系日趋复杂,既容易因利益而发生矛盾纠纷,也容易因亲情或共同利益诉求而抱团。因此,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

抓住“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条主线,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目前,古城镇人民调解组织已延伸至全镇各村社,共有调委会20个,人民调解员144名,矛盾纠纷排查员186名,古城镇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一强大力量,坚持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加强源头摸排,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是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的重要举措。该镇各村矛盾纠纷信息员走村入户,与村民谈笑之间,将矛盾纠纷苗头被发现在一线;网格工作人员走街串巷,与居民群众交谈中,将矛盾纠纷隐患收集在一线;人民调解员田间地头访民问安,“随手调”手册从不离身,走访时矛盾纠纷调解不漏一件。

“普法+调解”

两手发力以案促调解“疙瘩”

释法明理,寓法于调。普法工作和人民调解从来都不是割裂的两块领域。从如何培养法律思维到影响具体行为,古城镇推动“普法+调解”两手同时发力,以鲜活明了的真实案例诠释法律条文,达到释法明理、以案促调的双赢效果。

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2017年,古城镇成立了一支以平武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牵头、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在常规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同时,还创新“自选动作”,举办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逐步提升的法治观念,逐渐形成的良好法治氛围,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点餐式”服务,实现按需普法。古城镇立足于群众需求,为老百姓量身打造明确化、清晰化的普法内容,以案说法,满足不同层面、不同对象法律需求。同时,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奉行调解未始,普法先行,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每一次调解就是一次公开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堂,调解过程公开透明,用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以案释理,提升了人民调解的透明度、执行力和公信力,拓宽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基层“三治融合”

探索矛盾纠纷柔性化解新路径

平武县古城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着力构建“村规民约、道德评价、乡风监督”三大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以三大体系为抓手,紧扣“三治合一”,培育自治,增强法理支撑,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

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古城镇各村(居)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在基础建设、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纠纷化解方面,不断实践“枫桥经验”的精髓,即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切实做到纠纷摸排精细化,推动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制度化,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常态化。

法治为保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古城镇致力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培养法治思维;法律顾问定期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并为镇村重大决策建言献策;司法所以“法治宣传教育十大主题活动”为依托,以“坝坝会”、农民夜校、赶集日、农民工返乡日为载体,为古城镇增强法治供给交上一份翔实的“法治报表”。

德治为先导,强化培育文明风尚。一是法律约束,明确行为边界、道德规范,激发内在自律;二是通过举办“道德·法治”讲堂,强化德治支撑;组织“爱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坚持用身边典型引导百姓;三是设立道德红黑榜,对从善行为进行表扬树道德标杆榜样,对恶习、陋习进行曝光提升道德荣辱感。

“四类人员”同参与

发挥人民调解“治未病”作用

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实现人民调解的优势资源整合,是柔性调解的有力措施。为了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实现大事不出镇,古城镇成立以“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民警+村社干部”组成的专调小组,四类人员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之中,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力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8年5月下旬,古城镇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纠纷:社区服刑人员何某父亲务工时触电身亡,何某全家群情激愤,责怪何某。何某身份特殊,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可能会导致何某再犯罪。古城镇立即指派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村社干部组成专调小组,心理咨询师分析何某的心理、情绪、行为等表现,为其制定心理疏导方案,适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调解员负责组织调解,提醒何某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事态恶化;法律顾问为何某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准备相关材料、证据;村社干部谈情讲义,明理释法,促成双方以和为贵。

在调解实践中,古城镇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兼顾当事人心理及情绪疏导,对症下药、合力“除病根”,不断凝聚调解力量,确保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出了人民调解“治未病”的作用。

便民服务“零距离”

打通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

建立流动调解机制,古城镇人民调解队伍坚持“走出去”的调解方式。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进家入户,对当事人以法服之,以情动之,从“面对面”调解,到探索创新“背靠背”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当事双方在田边握手,在地里言和,在院坝冰释前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春风化雨润无声、人民调解解民忧”。“枫桥经验”在古城不断创新发展、生根开花,散发出浓郁的“古城味道”。古城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枫桥式”人民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为古城平安建设、为助推法治平武建设和经济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