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集中宣判 5 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12-31 09:58:54
     


12月30日上午,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对王杰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曹宇 唐娟 文/图

“被告人王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月30日上午,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王杰、王润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同日,攀枝花法院共依法对5件4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除仁和区法院公开宣判外,西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李平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赌博案,米易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何俊杰、何明勇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赌博、虚假诉讼案,盐边县法院公开宣判了刘超、曹怀军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在当地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众多、犯罪组织稳定、行为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予以严惩,分别认定王杰等19名被告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李平等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分别判处王杰等4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对王杰、王润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105万元至5000元,共计判处罚金41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60.14万余元。“通过集中宣判,依法严厉地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充分展示了法院坚决打击黑恶犯罪的坚定决心,集中体现了我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阶段性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攀枝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2018年以来,攀枝花法院在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坚守政治担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以“七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11件68人,其中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9人,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0件49人,依法判处5年以上刑罚10人,重刑率14.7%,判处罚金36人42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60.14万余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

全市法院将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抓,定期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亲自安排部署督导跟进,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具体抓,亲力指导专项斗争工作有力开展。全市法院确定以院庭长为主体的扫黑除恶专业法官队伍,12名骨干法官进入专业法官名册,举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工作培训,形成《关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全市法院干警就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问题进行了自查并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召开党组会、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领导小组会15次,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

全市法院将严惩方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纠集者、重要成员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从严,其重刑率是普通刑事案件6.46%的2倍,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对符合涉黑恶势力的财产坚决予以追缴、没收,确保彻底摧毁黑恶犯罪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坚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标准,全面把握恶势力的认定要求,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确保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强化问题整改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制定、下发《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意见的整改方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省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单检查、细化措施、制定时间表、挂图作战,定期自查自纠,逐条逐项解决到位,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强化线索排查延伸职能落实“一案三查”

全市法院健全涉黑恶犯罪线索排查核查、移送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深挖根治”战役。全市法院加大黑恶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审理、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线索不遗漏。对进入审理环节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合议庭再次核查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情况,确保有“伞”必挖、逢“伞”必打,确保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同步推进。加深线索摸排深度。全市法院业务庭室对本部门旧案以及群众信访问题进行摸排,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建立对新收案件常态性摸排机制。将摸排的重点放在涉群体性纠纷、扰乱社会秩序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和涉“黄赌毒”的案件,坚持一月一梳理,深入排查分析是否存在涉黑、恶、乱问题。排查、接收各类问题线索43条,立即开展线索的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了线索核查。“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推进‘依法严惩’‘打财断血’和‘打网破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攀枝花中院院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光旭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