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纪实

  
2019-12-24 09:53:10
     


简阳市法院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大会
 


▲简阳市法院召开繁简分流改革现场办公会

 

侯锐陶晶晶本报记者周夕又文/图

近日,在简阳市诉非衔接中心调解室,16名农民工高兴地从包工头手中接过了拖欠近一年的血汗钱,至此,该起涉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记者了解到,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简阳市法院所探索的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

最高法曾提出,繁简分流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要实现办案的人员、案件数量以及司法程序有机高效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挖掘办案潜力,提高司法“生产力”。

简阳市法院面对案件持续攀升的现状,依托院内“简案团队”“普案团队”“繁案团队”打出繁简分流组合拳,借鉴医院“门诊部、住院部”的做法,将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及时部署、全力保障、强力推进。

优化资源配置

三类办案团队锚准“定位”

简阳市法院根据案件类型及复杂程度,以“快办案”“细办案”“精办案”为核心,分别建设简案、普案、繁案三个团队,根据每个团队的不同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标准,确保各类型团队定好位、履好职,发挥出各自不同的作用。“简案快办的难度不在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而在于工作的强度,所以我院的简案团队主要以年轻法官为主。”简阳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院共组建诉讼简案团队4个和执行简案团队2个,负责办理该院机关立案的所有简单案件,对团队的考核主要偏重案件数量和案件效率,引导其多办案、快办案。不仅可以实现人员精细化管理、流水线诉讼等高效机制,还能锻炼团队凝聚力、吃苦耐劳、协作、敢于担当的精神,从而增加基层法院年轻法官的办案经验和阅历。

对于“细办案”的普案团队,简阳市法院共组建诉讼普案团队28个和执行普案团队2个,主要以老法官为主,负责办理案情相对复杂、当事人对抗激烈、调解结案效果更好的案件,对团队的考核主要偏重案件质量、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和巡回审判工作的效果,引导普案团队办好案。通过多做当事人沟通调解工作和巡回审判、党政联系等基层治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推动诉源治理。

对于“精办案”的繁案团队,简阳市法院共组建诉讼繁案团队22个和执行繁案团队2个,主要以该院领导和业务牵头部门法官为主,负责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发回重审、再审案件,考核主要偏重案件质量和管理、调研等工作,引导团队精办案。通过审理案件开展重点调研,查找审判监督管理问题,提炼类案审判规则,从而打造示范庭审、精品案例和优秀文书。

创新办案形式

三大流程节点重点“管控”

人员配置优化后,改革创新是重点。简阳市法院全面分析影响繁简分流改革成效的难点、堵点,并下大气力予以解决,切实抓好诉前调解、程序分流、案件庭审三大主要节点,着力提升繁简分流改革效果。“诉前调解在繁简分流中有着基础性和前提性作用,是引导公民通过司法的社会化使纠纷得到高效、平和解决的有效途径。”简阳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解决“诉非衔接”面临工作职能单一、管理分散松软、调解成果转化运用不够、服务审判效果不佳的突出问题,简阳市法院推动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完善《“诉非衔接”工作管理制度》和《“诉非衔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民商事纠纷调解前置工作规程(试行)》以及诉前财产保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讼辅导、登记分流、多元调解的岗位职责,为审理环节快速理清审理思路打下坚实基础。

据统计,今年5月实行民先调机制以来,入驻该院机关的调解组织共分流化解矛盾纠纷739件,帮助固定1421件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归纳整理533件案件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案件科学分流是繁简分流成败的关键,分流不科学就会导致简案法官办繁案快不起来,繁案法官办简案精不下去,因此在立案庭专门设置程序分流员岗位,专司程序分流工作。”简阳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该院建立案件分流标准研究团队,由立案庭分管院领导牵头,召集程序分流员和各条线牵头部门负责人,每天固定时间对当天所立案件进行逐案研究,对已有分流标准进行校验和细化。同时,规范二次分流转办程序,细化二次分流的时间条件和审批流程,定期对二次分流的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评查,并将分流不规范、不及时、超比例情况纳入负面评价。

据统计,今年以来,程序分流员分流成功比例逐月提升,目前达到89.57%。

规范案件庭审方面,简阳市法院按照庭审实质化“四个在法庭”的目标,结合繁案、普案、简案对庭审程序的不同要求,探索建立相配套的庭审实质化操作规范、巡回审判操作规范和简化庭审程序操作办法等制度,确保庭审当繁则繁、当简则简,避免走程序、走形式,提高庭审效率。全院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集中力量总结审判经验、归纳类案要素,自主研发要素式审判系统,进一步统一类案审理思路,提高庭审质量。同时,研发庭审用时管理小程序,加强三类案件庭审的评查和一次性开庭率的考核,促进法官高效率开庭,开完庭敢下判、及时判。

据统计,今年以来,一次性开庭率达82.48%。

打破制约瓶颈

三项机制力促监管“到位”

繁简分流改革不只是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层面的改革,还涉及到审判机制和管理方方面面,是系统性改革,需要全面谋划设置和推进落实。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仅能够兼顾公正和效率,还能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带来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实行条线负责机制,建立审管办牵头,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各业务条线具体负责的繁简分流工作推进机制。”简阳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各业务条线牵头部门负责构建符合条线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监督制约、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对条线内繁简分流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统筹研究解决条线内人、财、物问题。截至目前,各业务条线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条线内各类型法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初步建立起庭前会议、集中审理、文书简化、人案调配等工作机制。

其次是实行节点管控机制。案件繁简分流后,简阳市法院对繁案、普案、简案的办理时间提出了不同要求。该院专门研发案件节点管控系统,分别设置各类案件主要节点的时限,便于院庭长监管各团队案件办理进度,为提升各类型案件审限管理的针对性。同时,根据省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时间节点操作标准,进一步缩短每个执行案件节点用时,并将节点超期情况纳入执行局内部考核,每月通报评比。据统计,今年以来执行案件平均用时缩短50.38天。

最后是实行督查督办机制。简阳市法院建立健全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机制,将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涉及的细化分案标准、规范分流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核标准等8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每月党组专题听取事项办理进展。同时,定期召开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现场办公会,该院领导实地调研检查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全院严格落实预警问责机制,将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按照该院《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抓落实不力问题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干警双向记分管理办法》,对抓繁简分流改革落实不力的中层干部记黄牌,对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不实的法官进行谈话,确保干警有压力、工作有动力。